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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库使用协议
来源: 浏览量:2029 更新时间:2017-06-03

数据使用协议

 

1.         本协议由协同创新中心和数据使用者                             (以下简称用户)双方同意签署,并承诺遵守以下条款。

2.         中心根据协议条款提供在第五条中列出的数据,用户根据协议条款获得和使用数据。协议双方一致同意,如果没有中心联系人或协议签署人的书面同意,任何本协议之外的有关本协议或在本协议中所列数据的其他说明和解释都是无效的。

3.         协议双方一致同意用户不得从中心提供的数据中获取任何权利、所有权或利息。协议双方也一致同意用户不能将本数据用于任何商业目的。

4.         用户声明并保证数据只用于以下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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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进一步声明和保证不得将中心提供的数据发布、转让、出售、出租、租借、借贷或以其他方式赠予他人。用户同意,在其研究小组内,数据的使用仅限于需要数据者。

6. 用户同意建立适当的行政、技术以及物理保护措施以防止未被授权的数据使用或获取。

7. 用户同意,将基于中心提供数据的研究成果投稿发表时要及时通知中心,以避免相似的研究成果同时提交学术期刊。通知内容应包括:文章标题、摘要、拟发表的刊物名称。通知必须直接发给在第四条中列出的“中心”联系人或在第十二条列出的本协议的“中心”签署人。用户同意在论文发表后将论文的单行本(或复印件)寄给在第四条列出的中心联系人或第十二条列出的本协议的中心签署人。

8. 用户同意,如果中心确认或有充分理由相信用户未经授权就将上述数据文件发布,或转让给不在本协议允许范围内的人或单位,中心有权单方面要求:(1)及时调查并向中心报告任何涉嫌或确实发生的未经授权的数据发布或使用;(2)及时解决调查中发现的任何问题;(3)在必要情况下,提供有关任何涉嫌未经授权发布或使用数据的正式答复;(4)在必要情况下,提供详细的保护措施来防止数据被进一步未经授权的发布和使用;(5)在必要情况下,将数据返还给中心。用户明白,只要中心确认或有充分理由相信已经发生未经授权的数据发布或使用,中心可以拒绝在一定时期内进一步向该用户提供数据。

9.协议签署后,用户同意遵守协议中所有规定以防止第五条中所述数据的未授权发布或使用。

10.代表用户在下面签名的个人同意签署此协议并遵守所有条款。

姓名与职务:

单位/公司/团体:

通信地址:

电话,传真号及电子邮件地址:

签名/日期:

12. 代表中心在下面签名的个人同意签署此协议并遵守所有条款。

 

中心代表姓名与职务:

 

签名/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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