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人民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提出到2015年,全省建立起机构设置合理、基础设施完善、服务功能健全、人员素质较高、运行机制科学、监督管理规范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为确保实现这一目标,省政府召开全省社区卫生工作现场会,对此项工作进行了部署,着力完善“一个”工作机制,突破“三项”政策措施,实现“五化”建设目标。
一是建立政府主导、相关部门配合、卫生部门主抓的工作机制。《意见》明确指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以政府举办为主,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是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责任主体,要加大对社区卫生的投入,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落实在社区卫生服务工作中的责任,卫生部门负责制订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规划、监督管理和具体落实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等工作。
二是严格落实人员编制、业务用房、医保政策“三项”政策。《意见》提出,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按辖区常住人万分之8~12核定人员编制;规划、建设、房管部门在新建和改建居民区时需做到社区卫生服务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保障社区卫生服务开展业务用房;积极推进社区卫生服务与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和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的有效衔接,全面实行门诊统筹,开展参保居民社区首诊制试点,开展医疗保险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按人头付费、总额预付、按病种付费等付费方式改革试点工作。
三是明确目标、细化措施、打造社区卫生服务体系“五化”建设。《意见》强调,坚持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主体、服务站为辅的建设原则,覆盖3~10万常住人口设置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可适当设置社区卫生服务站,打造“15分钟社区卫生服务圈”,实现机构设置合理化;统一机构形象设计、标识标牌、科室设置,实现机构建设标准化;统一建设全省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信息管理系统,实现社区卫生服务管理信息化;加强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在岗人员进行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工作,到2020年,基本实现城乡每万名居民至少有2~3名合格的全科医生,实现人才队伍全科化;转变服务模式,主动上门服务,使用适宜技术、适宜设备和基本药物,促进中医药进社区,实现运行机制科学化。
为做好2012年社区卫生工作,湖北省将继续开展国家示范社区卫生中心创建活动,并开展省级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社区卫生服务示范中心创建活动,同时,大力推进“家庭责任医师团队”服务模式,鼓励地方探索在医疗保险支持下的社区首诊和签约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