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年来,党和国家高度重视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尤其在农村社区公共服务方面,强调农村社区公共服务多元主体协同治理。为促进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提升农村社区公共服务水平,提高农民的幸福感,从政策与理论两个层面探究社会组织在参与提供农村社区公共服务的研究依据,为相关研究提供学理支持。
关键词:农村社区,社会组织,研究依据
基金项目:2014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社会组织参与提供农村社区公共服务的实证研究——以日照市为例”(项目编号:201410446033)
到目前为止,学术界对“社会组织”这一概念尚没有统一界定,甚至像这类组织还没有一个通用称谓,较为常见的称谓有“非政府组织”、“第三部门”等,本研究较为认同国内学者王名对社会组织的界定:“那些在社会转型过程中出现的,在一定程度上具有非营利性、非政府性和社会性特征的各种组织形式和网络形态”。要深入研究社会组织在参与提供农村社区公共服务作用发挥,需要结合当下中国实际给出政策依据,也需要参照相关理论论述提供理论支撑。
1 政策依据
1.1 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对农村建设与社会组织发展的重视
对于中国这样一个超级农业大国来说,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当下社会主义建设中带有全局性、根本性的问题。在2014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中提到,要“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显示出发展农村社区公共服务的重要性,并为农村社区公共服务发展指明方向。201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继续将一号文件聚焦三农,在印发的《关于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意见》明确指出要“激发农村社会组织活力,重点培育和优先发展农村专业协会类、公益慈善类、社区服务类等社会组织”。从中能看出,各类社会组织在参与提供农村社区公共服务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自从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明确提出要求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社会组织建设与发展作为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方面受到了党和国家的重点关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要“激发社会组织活力,正确处理政府和社会关系,加快实施政社分开,推进社会组织明确权责、依法自治、发挥作用”,从而为社会组织改革指明了方向。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加强社会组织立法是激发社会组织活力的重要举措。我国当前的社会组织仍处在发展初期,对政府的依附性明显,需要对社会组织进行改革及相关立法等工作,促进其在提供公共服务中的发挥作用。
1.2 全面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需要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里首次将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与现代化相联系,显示出国家治理与现代化之间有密切关联,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方面还有许多不足,国家治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有待提高。国家治理体系内容涵盖广,包括政府治理、社会治理、文化治理、生态治理等各个方面的治理。在社会治理方面,党的十八大明确指出要在改善民生和创新社会管理中加强社会建设,由此看来,社会治理已成为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目前我国的发展既处在前所未有的战略机遇期,同样也处于社会矛盾的凸显期,经济社会各领域还存在许多矛盾和问题,这正是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给社会治理带来的挑战,这就需要加快推进社会体制改革,而其核心问题是要处理好政府与社会之间的关系。要处理好两者的关系,简单来说就是政府要做减法,转变政府的职能,由强调管制到注重服务;社会要做加法,其中社会组织要充分发挥作用,推动小政府大社会格局向小政府大社会格局转变,即要推动形成“三部门”共同参与治理的模式,政府为第一部门,市场为第二部门,社会组织为第三部门,共同构成治理的多元主体。
2 理论依据
2.1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农民合作与政治自治思想
马克思、恩格斯、列宁等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对农民合作理论多有论证,在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中占据重要地位。马克思曾指出农民“取得生活资料多半是靠与自然交换,而不是靠与社会交往”。而这样的生产方式必然会阻碍农村生产力的进步,从而阐明了实现农民合作的必要性和必然性,继而又阐述了实现农民合作所要遵循的基本原则和具体形式等思想内容,列宁在此基础上重点探讨了农民合作社问题。农民合作社是实现农民合作的基本组织载体,“列宁关于发展农民合作社的理论,实质上就是促进农民合作的理论”。提出发展合作社要和商品生产联系起来、国家应对合作社发展予以支持等重要理论观点。列宁十分重视农民文化教育在发展合作社中的作用,“这种在农民中进行的文化工作,就其经济目的来说,就是合作化”。马克思主义的农民合作理论为我国社会组织在农村社区的发展提供重要的理论基础。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在其著述当中多有论述有关政治自治的思想。社会组织作为实体化存在的组织形态,其运行在政治哲学中被称为“政治自治”。马克思的政治自治思想以“自治的本体论”基础,即从实践的具体的人出发,将异化理论作为逻辑起点,认为要通过自治来消除这种异化,以实现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自治的实现,即“由社会公仆变为社会主人”,“在实质上意味着劳动者本人成为自己劳动的主人”。同时,马克思也将政治自治与国家机器相联系,并认为政治自治是国家机器的替代品,理应“建立生产者的自治政府”。这意味着当今政府应减少行政权力的干预,要充分发挥公民社会在自我服务和自我管理方面的优势。基于以上,马克思政治自治思想正为社会组织参与提供公共服务奠定了理论基础。
2.2 不同理论视角下对社会组织功能定位的分析论证
国内外学界对社会组织功能定位的研究主要基于三种不同的理论视角,分别是经济学理论视角、政治学理论视角和社会学理论视角。从经济学理论视角来看,主要从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理论人手。市场失灵指因公共物品的“搭便车”问题以及信息的不对称,加上外部性和市场势力的存在,出现市场本身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的情况。而政府也不是万能的,在力图纠正市场失灵过程中,却因市场信息不全或公共政策失败,出现干预过度或不足等问题,社会组织具有自主性、多样性、灵活性、参与性、低成本等特性,可以在“双重失灵”领域中发挥作用。
从政治学理论视角来看,主要从治理理论着手。“治理”区别于“统治”、“控制”和“管理”,强调公共治理的多元主体参与,认为政府、市场、社会组织以及社会公众都应参与到社会管理过程中。“治理理论认同的治理方式是社会性治理方式”,“要依靠数目众多的社会组织将分散的公众组织起来”,也就是要在“公民社会和国家之间建立一种建设性互动”。在治理理论框架下,社会组织的地位和身份将被高度重视,已成为政府的协同参与者,治理理论为社会组织的管理体制改革提供了重要指导。
从社会学理论视角来看,主要从社会资本理论着手。布迪厄首先把“社会资本”这一概念引入社会学。指出社会资本是可以为个体利用并能实现个体目标的“实际的或潜在的资源的集合体”。随后,科尔曼又从功能角度对社会资本做了较为系统的分析,帕特南从政治角度对社会资本进行了研究。综合三人的观点,社会资本理论认为社会组织的理想定位在于,“基于信任、合作、互惠而自主、有效地开展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管理活动”。社会组织作为社会资本的产物,人们之间会彼此信任与相互合作,与市场规律和政府机制相比,在处理社会问题方面将更为有利。社会资本理论为社会组织成员个体的思维方式以及成员之间的行为方式提供了范式和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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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王超(1992—),男,山东潍坊人,学生。
作者: 曲阜师范大学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王超 来源: 《农村经济与科技》2016年第19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