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晚,第24期晓南湖论坛开讲。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与生育保险处徐帮学处长做客我协创中心,开展“新形势下的工伤保险制度”主题讲座。
徐帮学处长以“工伤的认定基准是什么”为切入点,指出工伤的认定应具备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和工作原因三要素,即工伤一定要与工作相关,才能申请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讲座中,徐帮学处长强调指出,工伤认定的前提条件是必须要有劳动合同。因此,职工一定要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尤其是一些危险系数较大的行业。同时他也指出,职工如有故意犯罪的、醉酒或者吸毒的、自残或者自杀等情况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而工伤保险费须由用人单位缴纳,如职工因工作受伤,而单位未办理工伤保险的,经劳动保障部门进行工伤鉴定后,职工仍可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但相关费用须由用人单位支付。
在点评环节,协创中心主任赵曼教授在高度赞扬徐帮学处长解决工伤保险问题的实践能力的同时,也祝愿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事业发展走向新的高点。出席此次讲座的有协创中心主任赵曼教授、中心研究员邓汉慧教授、吕国营教授、李波教授、周红云副教授、于长永副教授、黄宏伟讲师以及部分硕博研究生。
徐帮学 ,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与生育保险处处长,武汉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主任。
曾参与制定武汉市养老、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制度及相关配套政策,也是制度的推行者,有一定的实践经验;长期致力于武汉市养老、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制度以及相关配套制度等领域的研究与探索。